一、方案出臺的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江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2〕74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鞏固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1.擴充特殊教育資源。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以上。
2.科學有效安置特殊兒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聯合殘聯組織做好“全國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情況監測系統”的數據更新和填報工作。
3.加強孤獨癥兒童康復教育。鼓勵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設立孤獨癥兒童部,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以新建、改擴建方式設立孤獨癥特殊教育學校。
(二)拓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的發展
1.積極發展學前特殊教育。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一所融合幼兒園,鼓勵各縣(市、區)開展融合幼兒園建設。
2.著力發展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到2025年,全市至少在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增設高中部。鼓勵普通中等職業學校增設特教部(班),支持鼓勵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成立特殊教育中專部,或增設職教部(班),統籌支持辦好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盲、聾高中(部)。
3.穩步發展殘疾人高等特殊教育。加強市內高校特殊教育專業建設,增設適合殘疾學生就讀的相關專業,完善殘疾學生就讀普通高校措施。
(三)全面推動特殊教育融合發展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積極開展特殊教育教師和隨班就讀教師教學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動,通過培訓、教學、宣傳等方式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融合辦學。切實做好我市殘疾學生教育與就業銜接工作。加強職業院校(含特教學校中職部)實訓基地建設。
3.促進醫療康復、信息技術與特殊教育融合。依托江西省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豐富特殊教育資源庫,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
(四)提高特殊教育支撐保障能力
1.鞏固完善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各縣(市、區)政府每年將不低于5%的殘疾人保障金撥付給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職業教育及技能培訓。
2.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加強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建設配備。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興辦特殊教育學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3.強化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依托各地特殊教育融合資源中心,廣泛開展融合教育指導和服務。到2025年,實現市、縣兩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
(五)優化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1.完善特殊教育隊伍配備。合理配置巡回指導老師及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資源教師。加強縣級及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力量建設。
2.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培養。支持高校開展殘疾人融合教育,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面向殘疾考生開設殘疾人“單考單招”綠色通道,鼓勵高校設置適合殘疾人就讀的專業。組織開展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普通學校的校長、教師全員培訓。
3.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普通學校(幼兒園)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要給予適當傾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特殊教育教師參評全省特級教師、模范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等實行單列。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范圍,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三、下一步工作的重點任務
為保障該方案的做到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本著“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的原則,一要統籌安排資金,合理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二要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推進機制,明確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社、衛健、殘聯等部門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學校與科研、醫療、康復等機構協同專業支撐工作機制。三要做到強化督導檢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要將特殊教育納入督導范圍。各縣(市、區)要加強對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實施情況的指導與督查,建立激勵與問責機制,確保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方案有效實施。
解讀人:鄧俊能,解讀電話:0795-399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