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印發了《宜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實施方案》(宜府辦發〔2023〕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準確理解,現就有關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2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2022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22〕37號);2022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贛府廳字〔2022〕116號);2022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贛府廳字〔2022〕121號)。為貫徹落實國、省文件精神,結合宜春實際,市營商辦牽頭草擬了《實施方案》,并經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辦印發。
二、主要特點
一是抓落實。全面落實國家、省級層面部署的任務,將需要各地區落實的改革要求轉化為我市具體舉措。比如,強化精準綜合施策方面,通過打造政策“全周期”服務鏈,著力推動已出臺政策落實見效。
二是抓成效。積極回應市場主體訴求和關切,提高辦事便利度和企業獲得感。比如,完善營商環境訴求收集、辦理、調度統一平臺,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問題線索核查處理閉環機制。
三是抓創新。固化推廣2022年我市創新舉措,將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常態化,并進一步優化;同時,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探索推出具有宜春辨識度的創新舉措。比如,優化項目審批手續方面,開展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活動,推廣產業項目“全鏈協同審批”模式。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三部分,共明確了五大方面26項任務91項子任務。
一是深化準入準營改革,便利市場主體開業經營。提出了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服務、簡化市場主體準營手續、降低市場主體存續成本、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等5項任務。
二是優化項目審批手續,加快市場主體投資落地。提出了加強項目資源要素保障、提高投資和建設審批效率、提供優質市政公用服務、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等4項任務。
三是提升涉企服務水平,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提出了加強企業招聘用工服務、推動物流運輸高效暢通、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度、強化金融信貸支持、提高辦稅繳費服務質效等5項任務。
四是加強合法權益保護,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動力。提出了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維護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持續規范中介服務等6項任務。
五是強化精準綜合施策,提升市場主體感受度。提出了不斷完善政策制定實施機制、著力推動已出臺政策落地見效、提升線上線下服務水平、開展精準有效監管、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行為、堅決整治不作為亂作為等6項任務。
解讀人:李燕翔;聯系電話:0795-3198337。